许文有同志现任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1976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4月到鞍山市公安局工作,历任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查员、支队队长、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鞍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
许文有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多年如一日,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忠实履行人民警察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秉公执法,忠于职守,埋头苦干,不怕牺牲,把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为巨大的动力,屡破大案要案,为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他曾多次立功受奖,先后荣获“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辽宁省劳动模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系统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一、忠于职守敬业奉献出生入死冲锋在前
许文有同志忠于职守,埋头苦干,关键时刻总是身先士卒,冲锋在前。他为追捕歹徒奋不顾身从居民楼阳台跳下,身体两处摔成骨折,病情未愈就拄拐上班。他冒着生命危险,将挟持人质的犯罪分子击毙于车内,保护了群众的生命安全。他迎着乱飞的子弹与持枪歹徒对射,将犯罪分子击毙,显示出一名人民警察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本色。
许文有同志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多破案,破大案”。为破获沈阳持枪爆炸抢劫运钞车大案,他近一个月没有回家,春节也是在机关度过的。他多次召开支队长会议部署任务,多次与基层民警一道勘查现场,多次督促检查各项侦查措施的调整和落实,并及时提出与沈阳抢劫邮政运钞车案并案侦查的意见,他带领广大干警昼夜奋战,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他又带领精干抓捕小组连续作战,北上黑龙江,南下上海,及时将其他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许文有同志常讲,当领导就是要早来点,晚走点,多干点,这是最起码的要求。他这样要求别人,更注重带头严格要求自己。他每天都是早来晚走,一年大部分时间不是在基层,就是在单位,晚上10点以后下班是经常的事情。担任收审所所长的第一年,他连续4个月没有回家,担任护士长的妻子值班时,他就把孩子接到收审所住。多年来,他没休过节假日,没看过春节晚会,没给孩子开过一次家长会。父母生病住院时,兄弟轮流值班陪护,轮到他时,准是妻子替他去。长时间的超负荷工作,使他的体力严重透支,免疫力下降,一有流行感冒,他总是落不下,但他从没有因为感冒去过医院。平时感冒发烧,他就让在医院工作的妻子到单位来给打吊针,有案子的时候,拔下吊针就走。
二、打黑除恶一身正气心系百姓保民平安
许文有同志心系百姓,为保一方平安打黑除恶,经常与各种黑恶势力进行较量和搏杀。在与形形色色的刑事犯罪长期斗争中,他深深体会到,黑恶势力一日不除,人民就一天不得安宁。他排除各种干扰,不畏艰险,一次次交出了令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1992年底,许文有同志带领干警深入到岫岩满族自治县,连续奋战数十个昼夜,一举将危害一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某犯罪团伙摧毁。公开宣判这一天,岫岩山城沸腾,百姓敲锣打鼓、燃放鞭炮庆祝,岫岩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着百姓的重托,专程来到鞍山市委、市政府为许文有同志请功。1997年,许文有同志带领干警一举打掉了两个长期在鞍山、辽阳客运线上称王称霸、危害一方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他曾率领公安干警积极开展严打斗争,用一年半的时间,打掉了数十个罪恶累累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赞扬和群众的一致称赞。2002年,按照上级部署,鞍山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由许文有同志具体指挥。许文有同志带领广大干警,在很短时间内将三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彻底摧毁。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百余人,查扣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财产总价值4亿多元,搜缴各类枪支8支,各类子弹200余发。公安部领导称鞍山刑警支队是“一把永不卷刃的钢刀”。
许文有同志担任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以来,始终将打黑除恶工作作为打击刑事犯罪工作的龙头,作为公安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在办案过程中,他反复提醒各办案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和除恶务尽的思想,要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一定要把个案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他十分重视打黑专业队伍建设,在厅党委的支持下,省厅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强化“打早、打小”和立足本地的工作机制建设,加大重要线索的暗访力度和重要案件的督办力度。经过他和广大干警的共同奋战,全省的打黑除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打掉了一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黑社会犯罪组织及各种恶势力犯罪团伙,并缴获大量赃款赃物。
在强化打击的同时,许文有同志从全省打黑除恶大局出发,注重长效机制建设。针对全省打黑除恶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实际问题,他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制定了《辽宁省打黑除恶工作实施细则》,实行了涉黑案件分级挂牌督办、重点案件暗访、责任追究、涉黑线索实时报送、打黑专业技能培训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全省的打黑除恶斗争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良性运行轨道,为全省打黑除恶斗争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以身作则敢抓敢管勇于开拓争创一流
许文有同志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在工作中坚持开拓创新,以“当好排头兵,向我看齐”的实际行动,带出了一流队伍,创造出了一流工作业绩。
1993年4月,许文有同志担任鞍山市公安局收审所所长,他敢抓敢管,建章立制,很快扭转了工作被动局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被评为全省模范收审所和省文明单位,该所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经验在全省监所系统进行了推广。
许文有同志担任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队长5年间,在打击盗抢机动车专项行动中,侦查破案、打处人犯、追缴赃车三项成果名列全省第一,被公安部授予打击盗抢机动车先进单位;在追逃专项斗争中,鞍山市公安局追逃人均数位居全省第一,被公安部授予追逃先进单位;在打拐专项行动中,鞍山市公安局成绩名列全省第一,被公安部授予打拐先进单位。支队党委连续两次被省委授予先进党委称号,支队先后荣记集体二等功和集体一等功,被评为辽宁省文明单位,支队还涌现出了一批省、市劳动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先后有3人被荣记个人一等功,13人次荣记个人二等功,在三年时间里,有83名同志走上鞍山市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岗位,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成为培养英雄模范和干部的摇篮。
2003年初,许文有同志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打击的新方法,成功组织了异地反扒专项行动,打掉扒窃团伙上百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00多人,有效遏制了侵财案件上升势头。他创造性地组织了全省打击刑事犯罪“百日会战”,破获了一大批各类案件。他十分重视经常性严打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挂牌督办、奖励激励和案件倒查等制度,不断加大情报信息和刑侦基础工作力度,组织开发新建了“二手机”、无名尸体、失踪人员、被盗物品信息系统,建立全省刑侦专家库,把2004年确定为“刑侦基础建设年”。在他的带领下,全省刑侦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取得了喜人的成绩。2003年,全省刑事案件破案数比上年增加3146起,在全国排序上升3位。受到中央和省部领导关注的4起公案年内全部告破。2004年,抓获各类在逃人员1万余人,创造了侦破系列杀人案件数、侦破部督杀人案件数、抓获公安部A级逃犯数、B级逃犯数四项全国第一的纪录,辽宁省的刑事案件发案总量为近四年来最低,命案侦破率超过了90%,立案总数和直接死亡人数下降到了近五年来的最低。
许文有同志担任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后,总队参与的大案侦破工作有3次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一等功,1次被授予集体三等功,总队有7名同志被授予个人一等功。2003年,刑侦总队被授予“全国严打斗争先进单位”和“全省严打斗争先进单位”光荣称号,2004年,刑侦总队获得了省直机关工委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状”。许文有同志就是这样带出了一支又一支钢铁队伍,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工作佳绩。凡是跟许文有共事过的人都说,跟他在一起,工作真累,管理真严,但是干得也真舒心,跟许文有共事一回不白干!
四、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自身净,自身正,才能自身硬。许文有同志在同刑事犯罪斗争中是强者,在糖衣炮弹面前他同样是强者。他常对同志们说的一句话是:“不吃人家的不拿人家的,连鬼都怕你!”他始终坚持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从不拿原则做交易。1999年10月,鞍山一犯罪嫌疑人落网后,其家属四处活动找到许文有,许诺如能“高抬贵手”,愿给他一大笔钱,被他严词拒绝,其家属不死心,又找到许文有同志的一个亲属登门拜访,许诺给他股份年年坐地分红,他没给亲属任何面子,毫不客气地说“送客”。还有一些大款、大腕、大老板们主动上门,想为支队作点“贡献”,都被许文有同志断然拒绝。
许文有同志为自己定了三条立身处世的原则:一是绝不拿原则做交易,二是绝不为金钱动私心,三是绝不多花公家一分钱。他在担任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许多人想通过他的关系为走私车上牌照,并许以很多好处,他都断然回绝。他严格要求子女和亲属,不许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占国家、集体一点便宜。刚上任时,他就和家人约法三章:一是有人到家谈事要回避;二是不准打听和议论公安局的事;三是不能打着自己的旗号谋取私利。他妻子所在的医院效益不好,有不少同志出于关心,多次想出面将他妻子调到一个待遇好的单位,都被他婉言谢绝了。他的妻哥、妻弟两家双双下岗,生活艰苦,想通过他的关系开家娱乐场挣点钱,他知道后让妻子转告说,“只要我当这个公安局长,就不让他们涉足这个行业,有能耐得靠自己双手挣钱”。按公安部规定的英模、劳模的待遇,他的孩子可以直接保送到公安院校,但他放弃了这个难得的待遇,让孩子凭自己的实力考上了理想的大学。许文有同志自觉抵御了各种诱惑,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辽宁省公安厅联合调查组(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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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