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出紧急通知
要求沿海各市做好防御风暴潮和海浪准备
5月22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做好防御风暴潮和海浪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防御风暴潮和海浪的工作。通知是在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预报台发布风暴潮和海浪预报后发出的。
通知要求,沿海各市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把抗御风暴潮和海浪等灾害性天气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加强调度指挥。要认真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最大程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及时通报有关信息,确保联络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工作,各级气象、海洋、水利等部门要切实监视天气、雨情和水情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特别是要加强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分析、会商和预报,及时将结果通报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门。要准确掌握超过警戒水位、汛限水位的江河、水库运行状况,抓好薄弱环节。
通知强调,要全面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度工作,落实应急抢险措施、抢险物料和抢险队伍。要切实加强地势较低的城镇、学校、医院、厂矿等防汛保安工作,制订严密的防汛预案,明确“防、抢、撤”的范围、地点和方式。要组织专门力量,组织海上作业的人员和设备的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按照省防办的通知要求,沿海各市已经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通报有关信息,确保联络渠道畅通。省及各地水文部门正严密监视天气变化情况,为防汛指挥调度提供依据。22日晚至23日凌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电话检查了沿海各市防汛值班情况,进一步落实了防范风暴潮和海浪的各项工作。
根据气象预报,近两天内仍可能有风暴潮和海浪出现,省有关部门将时刻关注天气变化情况,随时准备应对下一阶段的防御工作。截至23日10时,全省各地水情平稳,未发现发生异常情况。
(辽宁日报 李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