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为养老护理员和养员投意外伤害险
本报讯记者朱勤报道 抚顺市民政局结合本地实际,率先为该市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机构老人办理了意外伤害团体险。险种包括意外伤害医疗险、意外伤残险、意外身故险。其中,养老院老人保险费每年12元,保险责任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2000元、意外伤残险保险金4000元、意外身故险保险金4000元;养老护理员保险费每年90元,保险责任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5000元、意外伤残险保险金两万元、意外身故险保险金两万元。
目前,新抚区、东洲区、抚顺县民政局已为本辖区400多名从事居家和机构养老工作的护理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该市规模最大的民办养老机构新抚区新时代养老院在全市率先采取投保人和机构各出资一半的办法参加投保,该院一次出资5000多元为养老院的27名护理员和85名老人共112人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护理员和养老院各出资12元保两份养老护理员意外险,养老院、老人各出资45元保1份养老院老人意外险。
为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机构老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是抚顺市继为养老护理员办理公益性岗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又一惠及老人和养老护理员的举措。
(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