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行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工作会
8月15日,全省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工作会议在锦州举行,就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仲跻权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会议由省人大财经委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据介绍,“阳光财政”就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通过构建公开、民主、监督、考评的政府理财行为规范,实现政府理财活动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一种制度。
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阳光财政”建设要在前期实施依法理财和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四项制度”建设,即建立和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主要包括,财政政务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使用与管理信息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以及非税收入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财政决策制度,主要包括,明确界定本级财政重大理财决策的范围和事项,科学选择民主决策形式以及建立决策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财政监督制约制度,主要包括,系统内部监督,审计部门监督,人大、政协监督以及社会公众监督;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考评制度,具体包括,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办法,采取措施确保绩效考评工作全面开展以及强化绩效考评结果对预算的约束作用。
(辽宁日报 杨忠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