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份国家级地区性发展规划《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昨日正式露面。
昨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东北振兴办主任张国宝介绍了《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全文)的详细情况。
张国宝表示,《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和“十一五”规划纲要精神,紧紧围绕振兴主题展开的跨省区规划。《规划》以解决振兴面临的主要问题为着眼点,重在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行为,进一步明确振兴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发展任务,统筹协调区域发展重大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东北地区振兴的指导性文件。编制并有效组织实施这一规划,对于引领东北地区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轨道上实现振兴,推动东北地区加快振兴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以“一条主线”、“六个加快”为核心展开,即:以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为主线,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结构调整与升级、加快区域合作进程、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
张国宝表示,将内蒙古东部地区纳入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是本规划值得关注的地方。东北三省和内蒙古东部地区经济联系紧密,基础设施共用。《规划》范围包括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土地面积14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2亿。规划以“十一五”时期为重点,重大问题展望到2020年。
【规划解读】规划目标
经过10到15年的努力,将东北地区建设成为体制机制较为完善,产业结构比较合理,城乡、区域发展相对协调,资源型城市良性发展,社会和谐,综合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重要经济增长区域;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和能源保障基地,国家重要商品粮和农牧业生产基地,国家重要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区,实现东北地区的全面振兴。
(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