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集中供养办院格局提高分散供养服务水平
本溪创建农村五保供养新模式
本溪市创新模式,不断完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工作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逐步调整农村敬老院布局,打破“一乡一院”办院模式。“十五”以来,全市新建并投入使用的区域性敬老院14所,总投资3170多万元,床位1572张。全市农村敬老院总数已由过去的46所减少到28所,而床位数却比过去增加了466张,在院供养人员增加了311人,逐步形成了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格局。有效地保障了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推进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本溪市始终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近年来,民政部门坚持把五保供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加强五保供养工作。去年,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本溪市制定出台了《本溪市切实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落实了资金,全面理顺了敬老院的管理体制,提出了建立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管理服务体系的要求。“十五”期间,该市用于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和养员生活补贴资金达到900多万元,从今年起,市、县(区)两级都建立了五保资金专户卡,提高供养标准、敬老院管理费等,两级财政每年新增加预算400万元。在院养员人均生活补助标准将由过去的每年2800元提高到3200元。与此同时,加强市、县(区)政府统一领导,市、县(区)民政部门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设专人负责五保供养工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提高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服务水平。一是依托敬老院建立服务组织。每个敬老院面向社会招聘1至2名服务员,专职负责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服务工作,由敬老院进行考核;二是通过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为农村分散五保供养对象提供服务。在乡镇、村分别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县民政部门与养员签订服务协议书,并进行考核监督;三是建立“五保村”。改建闲置的村小学校舍,为无房和危房的五保对象解决住房难,“五保村”,采取单独居住、集中服务的方式,聘用人员为五保对象服务。时下,本溪市已有138名专职服务人员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服务,县区、乡镇与代养亲属签订服务合同的有370多户,从而使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家庭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生活质量大大提高。
(辽宁日报 朱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