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治安保险试点工作交流会召开
辽宁日报讯记者吴世勇报道11月14日,全省农村治安保险试点工作现场交流会在新宾满族自治县召开。副省长闫丰出席会议并讲话。
当前,我省农村地区普遍警力不足,治安防范基础设施条件差,群防群治组织和经费得不到落实,一些地方盗窃、抢劫等侵财性案件及破坏农电、水利设施和农业生产资料等案件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村地区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为改变这些现状,更加关注和改善民生问题,省综治办和省保监局在学习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辽宁实际,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推广农村治安保险制度。农村治安保险是“事前预防”与“事后补偿”一体化、“经费保障”与“机构运作”市场化的社会治安基层防范新模式,打破了过去完全依靠政府投入的治安防范模式。农村治安保险将广大农民群众组织动员起来,让他们成为开展这项活动的主体,引导广大农民在参与中增强平安理念和化解风险意识,通过建立和完善人、财、物的管理制度,管好人、财、物的配备和使用。我省通过推进农村治安保险这一新举措,探索建立了治安防范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促使影响农村地区平安稳定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