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大连市劳动关系和谐工程实施动员大会上,大连市提出,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提高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近年来,大连市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作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多方面、多角度探索和实践,针对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有效减少侵权行为,为劳动者营造了和谐氛围。
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小李高中毕业后被大连市一家私营企业录用,管理者表示试用期结束再与他签合同。在长达半年的试用期结束后,小李被告知“不能胜任工作”,遂被辞退。试用期间,小李每月只拿到大连市最低工资,没有任何福利,自然也没有保险。初入社会的小李感觉受到不公正对待,但又不清楚哪里不公正,只能感叹自己“运气不佳、学历不高”。小李不知道,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应该在第一个工作日之前就订立书面合同,由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而合同期在两年以上试用期才可达到半年。
据大连市劳动局相关人员介绍,与小李有同样遭遇的求职者还有不少,而滥用试用期只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一个方面。由于劳动力供大于求,一些企业“重资本、轻劳工”,把提供就业岗位视为一种恩赐,侵权行为时有发生。据统计,近5年来,大连市劳动争议案件增加了4倍,职工投诉举报案件增加了2.9倍。投诉内容主要集中于:不依法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劳务派遣规避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工资、同工不同酬、超时加班等。面对侵权,有的劳动者像小李一样不知道如何维权,而有的劳动者为了保住饭碗,不敢维权,以至于侵权行为得以蔓延。
及时化解矛盾苗头
劳动关系和谐不代表没有矛盾,而在于各种矛盾在显现苗头时就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
11月28日,十几名在大连市夏家河子打工的农民工带着工钱高兴地踏上了回乡的火车。半个月前,当这十几个人找到大连市劳动监察大队时,个个愁容满面。“公司?没有公司,我们就是跟着工头儿来干活的。”“合同?工头儿代签了吧?我们没看过。”凭借农民工们提供的模糊信息,劳动监察大队经过反复调查,终于为农民工讨回了血汗钱。自2003年起,大连市持续开展了“春风行动”,为70多万名农民工提供了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但每年仍有不少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出现。为此,大连市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当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时,劳动和建设部门会及时启动工资保证金。大连市还设立了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案件当日受理、当日立案,15个工作日内办结。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大连市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行动之一。近年来,大连市不断加强劳动关系和谐建设,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和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8%;平均每年为5万多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追缴社会保险费4000多万元,为劳动者追回工资6000多万元;共检查劳务派遣单位858户,为被派遣劳动者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809万元,通过媒体曝光了66户违规劳务派遣单位,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和谐企业不断涌现
2006年,大连市开展了以机制创新为核心、以职工维权为重点、以企业发展为目标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从劳动关系的最基础单元抓起,职工得实惠、企业得发展,大连船舶重工等一大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就此涌现出来。创建和谐企业活动开展以来,大连港集团开展了重点工程竞赛,参加竞赛的项目由初期的两个扩大到20多个,参加竞赛的人员由千人扩展到万余人,生产纪录不断被刷新。大连冰山集团开展“连心扶助”等送温暖活动,每年向特困职工发放救济款20万元以上。公司还通过开展运动会、职工文化节等文体活动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去年,该集团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经验在全省进行了交流,集团还被授予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辽宁日报 韦伯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