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现已制定完成并正式下发,这标志着沈阳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开始全面启动。 据了解,今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准沈阳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沈阳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创建目标:全市知识产权资源得到有效开发,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总量和质量得到迅速提高,其中发明专利增速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专利运用、实施水平全面提高,重点装备制造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民营中小型科技企业基本建立卓有成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实施,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市及区、县(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并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等。 为实现这些目标,沈阳市将加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营造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和转化环境等一系列重点工作。同时,沈阳市推出了加大经费投入等多项保障措施,加强对专利申请、专利转化、专利引进、专利奖励、专利行政执法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财政支持等。 (辽宁日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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