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讯 记者司成钢报道3月5日上午,本溪市河东社区低保户苑朋杰来到北台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因为当天是办事处发放低保金的日子。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270元的低保金后,苑朋杰高兴地对记者说:“早就听说市里要上调低保标准了,没想到刚过完年这新标准就开始实施了。从150元到270元,这多领的120元钱对我家来说可解决大问题了。”就是从这天开始,本溪城市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及农村低保户都能够陆续按照新上调的救助标准领取救助保障金了。
今年初,本溪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提高救助标准。对城市低保对象:城区由195元提高到235元,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两县所在镇由159元提高到190元。同时对部分低保对象分类救助标准也提高了1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200元,农村部分低保对象分类救助标准提高10元至30元。这是该市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的第四次提标,也是上调幅度最大的一次,为此全市预计每年将新增救助资金4000万元。
(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