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讯 记者谢文君报道作为省政府的综合经济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年都要承办100件左右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他们在领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后,都认真梳理分类,将建议提案分为思路类、项目类、资金类、政策解释类等,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办理方法,及时高质量地完成办理工作。
对思路类建议提案,省发改委进行认真研究,把代表、委员提出的好思路吸收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
对项目类建议提案,省发改委进行深入论证,把代表、委员提出的符合条件的项目尽量列入年度计划或备选项目,并积极帮助推进。省发改委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过调研论证,具备条件的力争列入年度建设计划或列入今后发展规划之中,并积极协调各方,努力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时机不成熟的项目,省发改委从实际出发,用科学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把这类项目纳入中长期规划项目库,并做好跟踪工作,一旦条件成熟,立即启动。
对资金类建议提案,省发改委千方百计帮助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我省正处于全面振兴阶段,建设项目较多,建设资金需求较大,代表、委员为当地经济发展申请建设资金的建议提案有相当大的比例。对于确实应当由省里支持的项目,省发改委认真做好论证,并积极向省领导汇报,尽量为各市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但确实不应由省里出资的项目,或者是目前省级建设资金不能满足要求时,省发改委不因建设资金不足就简单答复,更不借故推诿,而是积极主动地出主意、找渠道,帮助各市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各类资金作用,解决他们的一些具体问题。
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存在着一些特殊的建议提案,按现行的政策和有关规定,确实难以满足代表、委员的要求,对此,省发改委耐心向代表、委员解释说明,并从全省发展的大局出发,争取得到他们的理解。有时为一件建议提案与代表或委员多次反复沟通,直到对方满意为止。
(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