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讯 记者杨忠厚报道记者4月8日从省国税局获悉:全省国税系统在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中,从辽宁省情实际出发,最大限度释放政策效应,仅2005年至2007年,就减免退税764.1亿元,有力地支持了辽宁区域经济和企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民生改善。
2004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政策,省国税局从政策宣传和辅导入手,积极展开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企业资格认定和抵退税审批管理。2005年至2007年,全省抵退税合计83.97亿元。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式实行后,省国税部门针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障碍,组织专题调研,制定了相应的解决办法,确保了政策落在实处。
积极推进上调增值税起征点,这是省国税局为缓解紧张的就业形势,减轻社会弱势群体的税收负担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他们经过反复调研测算,自2006年1月1日起统一将我省增值税起征点调高至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高限额5000元。仅此一调,全省约有6万城乡个体工商业户不再缴纳增值税。2006年,辽宁被确定为全国民政福利企业税收政策调整试点单位后,省国税局及时制定相应预案,确保了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在我省的顺利实施。2005年至2007年,全省国税系统共为福利企业办理增值税退税49.63亿元。
(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