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讯 记者徐鑫报道 营口市在巩固完善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基础上,以乡镇(街)、村(社区)为重点,积极探索推行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力求破解中小企业协商难、签约难、履行难问题,有效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截至今年4月,全市共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165份,覆盖小企业5132户,另有1080户企业独立建立了集体协商制度,占全市企业总数的85%,覆盖职工人数达31万,占全市企业职工总数的68%。
近年来,营口市区域、行业经济迅速发展,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数量迅速增加,这些企业大多集中在市 (县)、区、乡镇区域,规模较小,管理不够规范,人员流动性大;一些企业对规范职工工资标准的认识不到位,职工积极性不高,职工队伍不稳定。为解决这一问题,去年初,营口各市(县)、区、乡镇开始探索推行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营口开发区熊岳镇率先进行了规范化的运作。他们结合所属企业以非公有制中小服装企业为主的特点,针对这些企业职工收入较低、劳动定额标准不确定或不合理、企业职工队伍不稳定等问题,紧紧围绕工资标准和劳动定额,推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了企业与职工互利双赢、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局面。今年,全镇服装行业平均工资涨幅达到10%。由于职工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职工不再为收入而担忧,想尽办法围绕企业发展献计献策,企业主也摆脱了劳资纠纷的困扰,将精力更多地集中于企业的生产经营。
几乎与熊岳镇同步,大石桥市、站前区等地也开始了积极的运作。营口市委、市政府从重视为企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的高度,将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下发了相关意见,市总工会成立了领导小组,有针对性地培养和推出具有不同区域、行业特点的典型,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的经验,通过各种形式加以推广,用于指导面上的工作,促进企业与职工实现双赢。
据营口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给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组织保证,他们首先加强了工会各级组织建设,形成了乡镇(街)工会联合会、村(社区)工会联合会、小企业工会三级组织网络,并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全力配合的三方联动工作格局。具体操作中,该市则根据区域企业效益好坏、行业特点和工资支付方式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根据企业的规模、属地和类别不同,实行分别建制,不搞一种模式;根据乡镇(街)、村(社区)和企业工会三级组织网络体系,实行分层协商,全覆盖,促成小企业100%入围。
经过近一年的运作,目前营口市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体系已基本形成。据大石桥市总工会的调查,去年在该市开展工资协商的340多家企业中,职工工资都逐年增加,平均涨幅在5%左右,部分企业工资涨幅达到10%以上。据了解,去年以来,营口市已签订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无一家因工资问题发生集体劳动争议。
(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