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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困难职工可享免费法律援助
http://news.nen.com.cn   2008-04-20 05:41:25  东北新闻网    网友评论  _COUNT_条

  本报讯记者唐成选报道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困难职工、农民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往往遇到这样的尴尬。为切实解决这一群体的实际困难,4月18日,面向困难职工群体的“沈阳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在沈阳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正式挂牌办公,这是全国第一家经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地市级职工法律援助中心。

  据介绍,沈阳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受市总工会、市司法局领导和监督,业务上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主要职能是为全市经济困难职工、农民工、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被视为经济困难可享受免费法律援助的困难职工群体包括: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低保边缘户;区、县(市)总工会或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

  同时,沈阳市总工会近期还将聘用一些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并具有调处经验和工作能力的法律服务志愿者,协助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工作,以便为困难职工提供更好服务。

(辽宁日报 唐成选)
[责任编辑: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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