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笑梅报道记者从沈阳市知识产权局获悉,在已经批准5个城区成立知识产权局的基础上,日前,沈阳市又批准11个郊区、县(市)、开发区科学技术局增挂知识产权局牌子,至此,沈阳全市16个区、县(市)、开发区全部成立了知识产权局,在全国率先将知识产权工作职能延伸到区县级政府。基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立,为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提高城市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沈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了解,区、县(市)、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在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法律、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同时,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本区、县(市)知识产权保护及专利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完成专利等知识产权发展指标;依法调节知识产权纠纷和侵权案件;负责指导并组织本地区专利技术实施工作;协调指导本地区专利中介机构工作;组织开展本地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