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省公安厅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群众介绍,两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普遍成立了刑事犯罪举报中心,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3万余条,破获刑事案件近2万起,抓获逃犯3000人,向举报有功群众发放奖金近1000万元。一系列数字充分说明,“有奖举报”的“正向激励”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果。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不管科技怎样发展,人民群众永远是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力量源泉。“有奖举报”一直是调动民力的有效手段之一。
据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举报中心负责人介绍,2006年3月15日,我省公安机关开始实施“有奖举报”工作机制,省公安厅正式向全省颁布施行了《奖励办法》。《奖励办法》本着“依靠社会、发动群众、鼓励举报、破案有奖、大案重奖”的原则,对我省有奖举报工作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举报渠道、奖励办法以及举报中心民警的工作纪律都做了具体、规范的要求。
前不久,某市发生一起恶性伤人事件。据举报人称,挨打的一共有四个人,其中一人被打成了“植物人”。目前,警方已初步核查,情况基本属实。打人者见势不妙,现已逃之夭夭,警方正积极抓捕。
经了解,举报人是被害人的邻居,与打人事件并未直接发生关系。挨打的人与举报人素无往来,由于受到威胁,挨了打都不敢报案。
就在警方欲打击此类犯罪,却苦于没有线索、无从下手时,举报信直接把问题反映给了省公安厅刑事犯罪举报中心。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石新力,要求该市公安部门严格按举报案件的程序展开侦查。目前,该市警方一面积极抓捕打人者,一面搜集打人者的前科和其他犯罪事实。
举报人称,自己举报完全是出于一种正义感。由于打人者叫嚣有“财主”撑腰,因此举报人对此更加深恶痛绝。他说,这么大一个国家,难免会出现个别害群之马,但我们决不能让他们有容身之地!
绝大多数举报人并不是冲着“奖金”才提供线索的,几乎每个举报人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愿:让坏人受到法律的严惩。不过,这种奖励的“正向激励”作用仍不容置疑。它的存在无疑能激发群众提供线索的热情,为一些案件的成功侦破创造了契机。在这里,信息是有价的,而那些勇于提供线索的群众也理应得到赞许和鼓励。
记者在一些派出所了解到,每天基层干警们要接触大大小小的各类案子,其中,居民自行车和电动车被盗案件是他们比较头疼的。这类案子最大的难点是破案线索少。由于犯罪嫌疑人流动性大,“蹲坑”守候的办法基本不起多大作用,只有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破案线索多了,才能大大提高案件侦破的效率。2007年2月24日,辽阳市公安局太子河分局刑警大队接到举报称:几名男青年盗窃自行车,并运往辽中销赃。警方根据这一线索,于3月25日将犯罪嫌疑人孙昊等4人抓获,扣押涉案车辆86台。
今春天气转暖后,鞍山市骑电动车出行的市民多了起来,丢电动车的案件也随之多了起来。仅在当地电台的直播节目中,就出现了连续三天不同居民先后反映自己的电动车丢失的情况。鞍山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按照“举报工作跟着刑侦工作敌情走,奖金跟着案件走,诚实守信、取信于民”的宗旨开展工作,通过在市场、周边地区发放传单等措施,广泛发动群众有奖举报。果然,一名举报人打来举报电话,举报某人是盗窃电动车团伙的主犯,并告诉警方,此人每天白天进城偷电动车,偷完就卖,然后就在外边“潇洒”,一般半夜2点钟才回乡下的家里。警方根据线索在嫌疑人必经之路布控,终于在第五天人赃俱获。得知警方抓获嫌疑人之后,该举报人竟又打来电话,将偷车人销赃的渠道一一指明,为警方打掉该团伙立下大功。几个月来,警方已查明该市35起电动车盗窃案与该团伙有关。 (辽宁日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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