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办案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朴明华 | | | | |
———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主诉检察官朴明华
辽宁日报记者李明
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主诉检察官朴明华心中,公诉席上有她坚定的信念和全部的信仰。在公诉席上,她以独特的方式品读人生,展现自我,追寻和维护真正的善与美。
于是,看似不可能的纪录在朴明华身上产生:办理过4起卷宗过百册的案件,一个上午提审过9名犯罪嫌疑人。最令人敬佩的是,17年来,她办理过500多起重特大刑事案件,件件都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 2006年9月,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接到了公安机关移送的孙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贷款诈骗、虚报注册资本、行贿罪的案件。该案的犯罪嫌疑人累计骗取银行贷款397笔,涉案金额高达2.7亿多元,卷宗多达206册。
看着4米多高的案卷,公诉处处长想到了朴明华。经她处理过的刘涌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鞍山证券公司陈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姜某等人集资诈骗案,都是卷宗过百册的案件,她都处理得很出色。
朴明华乐呵呵地“接收”了这206册案卷。接着,她将全部精力倾注于此,用两个月的时间审阅完全部卷宗,并写出长达200多页的审查终结报告,最终在审限内将案件提起公诉。
今年39岁的朴明华1991年从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后,一直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从事审查起诉工作。从事检察工作17年来,她把经手办理的所有案件都办成铁案,靠的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洞察秋毫的观察判断力,真正做到了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罪人。
公诉工作无始无终,常常是一起案件没处理完,新的案子就递到了手中。“现在我手里同时握着好几个案子,都有时效限制的,时间不等人啊。”接受记者采访时,朴明华刚从公诉席上匆匆返回到办公室。
整整17年,朴明华从未休过干部假,从未因为私事耽误过工作。2007年8月,已经38岁的朴明华怀孕两个多月不幸流产。考虑到她是高龄孕产妇,医生给她开了3周的病假,嘱咐她必须好好休息。但是第10天,朴明华就出现在了一起绑架、非法拘禁案的公诉席上。领导和同事提出“让别人替她出庭”,但她却坚决地说:“不能换人也不能推迟。”因为这起案件的被告人和被害人里都有外国籍人,而朴明华精通该国语言。如果换人,不但会影响庭审效果,而且还可能在对外关系上造成不良影响。
拖着虚弱的身体,朴明华走上公诉席。从9时一直到16时30分,她始终保持着饱满的精神状态,依据事实和法律对被告人进行了有力的指控。庭审结束后,旁听席上的该国领事馆的官员们都竖起大拇指说:“中国的检察官真行。”
朴明华出色的工作,也得到组织的充分肯定。近年来,她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二等功两次,被评为沈阳市优秀公诉人、辽宁省十佳检察官,荣获省“五一”劳动奖章,被中央政法委和综治委联合授予“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称号。
(辽宁日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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