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讯 记者谢文君报道 7月10日,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在沈阳召开第二届理事会一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绍毅、省地方立法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陈素芝出席会议并讲话。董九洲被推选为第二届理事会会长。
会议报告了第一届立法研究会的工作情况;通过了修改后的《辽宁省地方立法研究会章程》;推选了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聘请了名誉会长、副会长。
会议要求,地方立法研究会要正确把握地方立法理论研究的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立法为民”观念。要切实发挥地方立法研究会的作用,要尝试和拓宽研究会为立法工作服务的渠道,努力实现立法理论研究和立法工作的良性互动,为辽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更好地服务。 (辽宁日报) | | | |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来信/ 来电(0086-24-23263301)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