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技能人才流动补偿制度
华商晨报讯(记者 姚远)以后,新录用技能人才的单位应向其原单位支付相当的培养成本。
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对于技能人才流动,我省将建立培训风险补偿制度。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制度主要是针对目前企业担心培训成果流失而不愿进行培训投入的情况而建立的。
按照该制度,如果技能人才在企业培训后到其他企业工作,根据制度中的规定,新录用技能人才的单位应向其原单位支付相当的培养成本,给人才流出企业以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