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三年建成补贴房185万平方米,失地农民也住进楼房
3.7万低收入家庭住上补贴房
沈阳晚报讯(记者 张晶)今年,沈阳市委、市政府把“改善城乡贫困群众居住条件”作为2007年要办好的20件实事之一。8月14日了解到,目前,各城区都在积极行动,保证城区生活困难的群众也能有房住,也能买得起房,有的农民甚至因此平生第一次住进了楼房。
本周一,《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国务院要求全国各地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市政府补贴房建设、为城市低收入、低保家庭发放廉租补贴作为为市民办的实事之一。其中,建设政府补贴房更是成为沈阳市解决被拆迁居民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一项民生工程。沈阳市自2004年以来开始建设政府补贴房,3年来已累计建设完成185万平方米政府补贴房,解决了3.7万户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难题。
今年,市委、市政府更是承诺要“改善城乡贫困群众居住条件,市、区两级财政投入资金,补贴农村贫困户建房1000套;改扩建10所农村示范中心敬老院;将租赁住房补贴范围由中心城区扩大到全市。”
为此,沈阳市各区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居住困难。买不起房的,可以申购政府补贴房或是低价房;租不起房的,房租由政府埋单;就连失地农民也住进了楼房。
沈河区:低保户可获廉租房补贴
8月14日,沈河区房产局杜承森副局长说,沈河区属于老城区,居住人口密集,目前没有合适地块建设经济适用房,也没有廉租房,但是按照沈阳市相关规定,为低保家庭每年发放廉租房补贴,同时为一些租住直管公房的低保家庭核减租金。
沈河区房产局廉租办邓主任介绍,2006年沈河区发放了120万元廉租房补贴,2007年发放给430户低保家庭139万元廉租房补贴。享受廉租房补贴的家庭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是享受低保待遇一年资格的家庭,第二,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足8平方米。
一直租住在直管公房内、前两年房改也没有买房的低保家庭,他们现在租金也可以少交。普通家庭租住直管公房,每月每平方米约2元租金,而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租金只交0.5元就可以了,一套40平方米的房子,每月房租只有20元,差额部分60元由政府补贴。去年沈河区一共为低保家庭核减了42万元直管公房租金。本报记者 张建芳
皇姑区:三台子将建政府补贴房
(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