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平均上涨85元 明年有望继续上调
调整方案 〉〉〉〉〉
辽宁省已上调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006年年底前办理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均将在上调范围内,沈阳市涉及约72万退休人员。这是从2005年7月1日起,连续三年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今年7月的这次是辽宁省养老金第三次调整。
9月4日,记者从省劳动厅获悉,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上调,根据不同情况,上涨具体金额不等,最少上涨20元。沈阳市平均退休金上涨85元左右。明年,沈阳养老金有望继续上调。目前,辽宁省已按照80元、50元、35元三个档次预发放给退休人员,本月将根据退休人员具体情况,按上调方案实行“多退少补”足额发放。
方案解读 〉〉〉〉〉
调整范围:
●200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07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标准: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80元后,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调整后月增加额不足110元的,补足到110元。
●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且1993年底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后,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1993年底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后,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1994年1月1日至2004年底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8元后,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底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后,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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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