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后,17岁的农村姑娘晓红(化名)选择了一条另类的“致富路”:复制、贩卖淫秽光盘!
公安干警当天在现场缴获了淫秽光盘6800张。在打伤两名民警,并协助同伙崔某跳窗逃跑之后,晓红被抓住了。当天距离她18岁的生日只有11天,而她的青春将有6年在监狱中度过……
家住沈阳新民市大民屯镇毓宝台村的晓红闲赋在家,2007年,晓红伙同崔某(另案处理)开始策划在其租住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汉口街18号一房屋内刻录淫秽光盘,并批发给零售人员。
2007年10月4日晚10时许,接到线报的公安干警来到了两人租住的房屋。
当晓红打开房门后,发现是民警。她立即堵住卧室门,将民警挡在了门外,并招呼崔某赶紧逃跑。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民警张某某、徐某被晓红抓伤、踢伤。
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晓红犯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犯妨害公务罪,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感谢和平法院赵震协助采访)首席记者杨帆 实习生曲佳琦
(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