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讯(记者 李明欣)4月29日,记者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获悉,被12.8万城市低收入家庭关注的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销售价格最终确定:2008年建设项目,市内七区高层最高销售价格为2980元/平方米、小高层为2865元/平方米、多层为2726元/平方米,其他区县(市)、开发区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售价不得高于本区域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65%。此前,有关部门已公布了市内七区经适房最高销售价格为2980元/平方米。
预收总房款50%定金
昨天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副市长邢凯所作《关于我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称,为了防止经适房建成后出现闲置,沈阳市制定了经适房预购预订制度,首先公布经适房的建设地块、位置、户型面积、预售价格和竣工时间,然后对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者实施申购登记,并预收总房款50%的定金,做到以需定建。此外,各区(开发区)还将预留5%左右经适房房源,由市政府统一调配,满足跨区购买意向居民的需求。据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探索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研究常住沈阳并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今年竣工保障房已基本落实
目前今年竣工的145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任务已基本落实,其中新建57.16万平方米,占全市计划任务的39.42%;在建政府补贴住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24.75万平方米,占全市计划任务的17.07%;已建成的回迁安置用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35.9万平方米,占全市计划任务的7.3%。其中,和平、皇姑、大东、苏家屯、沈北、蒲河新城、辽中、法库已经开工;铁西、浑南、棋盘山通过已有房源或在建项目转化;东陵、于洪、新民、康平已落实地块,预计5月下旬前陆续开工。
(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