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曾经是见义勇为勇斗持刀歹徒的英雄,今日却在别人的机动车发生故障时趁火打劫,将车主散落在地上的货物盗走,沦为阶下囚。昨日,彰武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唐某盗窃一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鉴唐某到案后认罪悔罪,所盗物品全部退还失主,依法判处唐某管制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彰武县章古台镇青年唐某,2001年在大连市打工期间,一天上夜班时,见一歹徒侵入女宿舍,用刀逼住一女工想劫持走。见来人了,歹徒抢走女工手提包逃走。唐某见状只身追了上去,与歹徒搏斗。在搏斗中,歹徒用匕首刺中唐某左大腿,匕首折断。唐某忍着伤痛,拔出断刃继续与歹徒搏斗,歹徒被吓得跪地求饶。事后,有关媒体报道了唐某的先进事迹,唐某被授予大连市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得到了奖金并被记大功一次。唐某一时成为人们称赞的英雄。
而就是这样一个勇斗歹徒的英雄,却因涉嫌犯盗窃罪,被依法逮捕,沦为阶下囚。2004年6月27日早上4时,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个体业主陈某进货回来途经彰武县章古台镇南公路时,车发生故障,车上的货物散包掉在地上。唐某早上遛达时,见财起意,乘车主到街里打电话,看货人睡着之机,将货车旁散落地上各种型号的机油19桶、液压油1桶、润滑脂20盒、瓜子两箱盗走,价值2300余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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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晚报 蔡红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