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来,每晚,沈阳市民于先生都会拿着相机,站在繁华街道边等待。昨晚7时许,他又来到沈阳中街,等着“拍那些吐痰的、闯红灯的、乱扔东西的”。
从事教育工作的于先生在给学生上德育课时,突然想到,光靠嘴上说孩子们未必能理解,最好让他们亲眼看到。“用事实说话,印象才能深刻。”
现在,于先生已经搜集了不少资料,吐痰的、闯红灯的、乱扔东西的……“还差公交车上不给老人让座的,我打算再拍两天,然后就投入后期制作,制作好后放给孩子们看。”
半个月来的观察让于先生得出一个结论,“见有人举起相机,闯红灯的人就少了。”他说,在有人监督的情况下,大家都特别遵守文明出行的原则。“我遇到过一个小伙儿,见我举相机拍他,就把要吐的痰咽回去了呢。”于先生笑着说。于先生要把自己所拍下的资料制作成教材给学生看,那么,家长们是如何看待这种特殊教学的呢?
昨日,于先生的班级下课后,一位学生家长告诉记者:“我很支持老师这么做,这样的确能让孩子印象更深刻。”来接孩子的家长大都表示了赞同。
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说:“孩子看了之后学会了怎么办呢?”同时,这位家长也担心于老师拍摄的做法没经过别人允许,在法律上行不通。对此,辽宁明辰律师事务所的闯静律师认为,这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为是可以的,而且是为了揭示社会上的不文明现象,也为了教育学生。但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涉及到陌生人的肖像时,应该有所遮挡。
记者杜沫
(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