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晨报本溪讯(记者 程喜刚)5年之间,吴玉福杀害了两名女出租车司机,还抢劫、刺伤、强奸了另4名女出租车司机。
2006年12月29日,吴玉福被执行死刑。
据介绍,不到40岁的吴玉福只有小学文化,从2001年起,便连续作案,而且都选择女出租车司机为自己的作案目标。
2001年1月8日,家住本溪桓仁县的吴玉福租乘女出租车司机李某的出租车,行至桓仁县桓仁镇六河砬子附近时,吴提出要与李某发生性关系,被拒绝后,遂用携带的毛线绳猛勒李某颈部后对其实施了奸淫,致使李某因机械性窒息死亡。
2002年2月26日,吴玉福随租车相识的女出租车司机刘某来到其家中,二人发生性关系后,刘某以此为由向吴玉福索要钱财,吴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向刘颈部动脉、胸部、肩部猛刺数刀,致其急性大失血死亡。
在2006年1月至2月间,吴玉福又先后4次持刀抢劫、刺伤、强奸女出租车司机,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日前,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吴玉福死刑,并处罚金1万元。2006年12月29日,经省高法核准,吴玉福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华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