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开头这几个月,对于30多岁的瓦房店商人刘先生来说,可谓多灾多难。他先是在街头莫名其妙遭人追砍,被送到了瓦房店第三人民医院后,因为伤势太重,不得不转院到大连,而在转院途中,护送他的救护车竟发生了故障。
“我们建议从较近的普兰店市的医院借调救护车或者当道拦车救急,但救护车上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从瓦房店本院再调一辆救护车来,结果,大约50分钟后,第二辆救护车才来。”刘先生的妻子李女士认为,医院为了赚救护车护送费,耽误了丈夫的治疗,但院方否认了这种说法。近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起因:医院建议转院到大连救治
据李女士介绍,他丈夫李先生是个和气的生意人,平时很少招惹是非。谁成想,2月11日早晨,刘先生在瓦房店集贸大厦附近正常行走,突然,两名黑衣黑裤的陌生男子从后面追了上来,二话没说,抡起砍刀劈头盖脸向刘先生砍去。
身中数刀的刘先生撒腿就跑,两名持刀男子并未罢休,继续沿街追砍,最终,刘先生背部、面部、胳膊等处被砍了十几刀,两名歹徒才罢手。伤势严重的刘先生立即被送到附近的瓦房店第三人民医院抢救,医院经过紧急处置后,发现其伤势严重,建议他转院到大连救治。
意外:转院途中救护车故障抛锚
情况危急!李女士当即同意转院,并花了500元钱雇佣该医院一辆救护车护送丈夫去大连。救护车沿着高速公路急速行使,不料,行驶到海湾桥收费口附近时,救护车突然发生故障,停了下来。
看着丈夫痛苦的表情和伤口处渗流出来的大量鲜血,随车同行的李女士心如刀绞。她立即要求救护车司机帮助从较近的普兰店市任何一家医院借调救护车,或者在路上拦车救急。“但救护车司机坚持要舍近求远,要从瓦房店第三人民医院再调一辆救护车来。”据李女士说,第二辆救护车大约50分钟后才赶到。
进展:患者家属要起诉医院讨说法
经过这番耽误,当日下午1时30分左右,刘先生被送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医生立即对他进行抢救,由于他失血过多,一度生命垂危,“医生为我丈夫输入了3200CC的血,才保住了他的命。”李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耽误了救治时间,刘先生面部被砍断的部分神经无法当时接上,只能再做手术。“再次手术仍然需要费用,更重要的是,我丈夫身心将为此受到巨大损害。”
事情发生后,李女士聘请了律师来处理此事。昨日,其代理律师——辽宁万正律师事务所赵连军律师表示,3月14日,他受刘先生委托,给医院下达了一份律师函,但医院方面至今没有妥善处理。因此,近期他们将起诉到法院讨说法。
医院:医院有无过错应由权威部门认定
昨日上午,瓦房店市第三人民医院急诊室南主任表示,在护送刘先生转院过程中,救护车确实发生了故障。当时司机向院方汇报,因为医院有备用的救护车,可以很快赶去救援,所以院方才决定从医院再派一辆车去。
至于患者家属当时提出的要求,其心情医院可以理解,但并不符合实际,首先,救护车司机并不知道如何联系普兰店医院的救护车,而且,即使联系上了,普兰店过来的救护车也无法在高速公路上调头进入反道接人;而如果随便在路上拦下一辆车,也无法安置躺在担架上的患者,而且普通车上也没有救护设备。
“我们平时对救护车是定期保养的,第一辆车发生故障是个意外,而第二辆救护车大约30分钟就赶到了。”南主任告诉记者,医院不会推卸责任,在这件事情上医院是否有过错,应该由权威部门或法院认定。至于说救护车发生故障,对患者刘先生是否造成影响,也应该由权威部门认定。首席记者曲家乙
(新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