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儿指证杀人母要当场对质
“我没有杀人!我儿子说我杀人了,我要和他当场对质!”昨日,在法庭上,边菲(化名)一直在重复着这句话。
边菲的儿子小涛(化名)曾三次向公安机关供述“是我妈妈杀的人”。
43岁的边菲是沈阳市沈河区无业人员。2004年底,经婚姻介绍所工作人员介绍,她与在沈河区盛京街居住的老洛相识。两人相处了三个月后发生矛盾,边菲提出分手,但老洛不同意。
2005年2月22日晚,老洛打电话给边菲,说要找她谈谈,边菲带着当时年满17岁的儿子小涛来到了洛家。交谈中,双方发生争执厮打起来,边菲当着小涛的面用刀将老洛刺死,接着母子俩离开了现场,回到了边菲和妹妹边旭(化名)租住的房屋。
2005年2月24日晚,警方将边菲母子二人抓获。在公安机关,小涛三次供述“是我妈妈杀的人”。而边旭则说,姐姐当晚确实出去过。
经过审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边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但是边菲拒不承认犯罪事实,要求上诉。该案件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昨日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
法官问边菲:“你承认检控机关对你的检控吗?”
“我没有杀人,当天晚上,我没有到过老洛家!”边菲同一审一样不承认杀人,“我儿子说我杀人了,我妹妹说我当晚出去了,我要求和他们当场对质!”
但是,小涛和边旭却无法到庭。边菲的辩护律师问她:“在一审中,你儿子上庭指证时突然表示‘无法面对妈妈’。你妹妹上庭后手捂着嘴蹲在地上‘呜、呜’大哭。现在他们表示面对你,依然无法控制情绪,所以今天无法出庭,你还要求他们出庭对质吗?”边菲回答“是”。
目前,由于被告认为无法同重要证人进行当庭对质,此案被延期审理。
(辽沈晚报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