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黑客程序修改密码偷同事 偷1400元被判3个月
近日,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利用黑客程序修改他人银行卡密码,并盗卡取钱的朱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06年12月,朱某因投资股票亏损,急需用钱,便想到了自己在网上学到的一种黑客程序。这种黑客程序能够在知道他人的银行卡账号和个人信息的情况下,利用银行网络漏洞修改他人的银行卡密码。朱某于是将目光投向了自己的同事刘某,利用在公司掌握的刘某个人信息和早已知道的刘某银行卡密码,朱某在网吧利用黑客程序将刘某的银行卡密码修改。随后深夜回到宿舍将刘某的银行卡偷出,并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刘某卡内的1400元人民币后,又将银行卡放回原处。当刘某再次去银行取钱时,发现自己输入的密码是错误的,经查询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钱也不翼而飞。刘某报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朱某抓获。
(半岛晨报 孙胜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