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静河
本报讯 一对合作多年的伙伴因一幅字画起纠纷闹上法庭。市中院认为涉案字画没有经过权威部门鉴定,于今年3月终审判决原告败诉。
张先生与于先生合作买卖古董字画,双方比较信任。2004年10月,张先生将自己中意的一幅日本字画存放在于先生家中。事后,于先生将字画卖了,告诉张先生卖得画款2400元,并交给了张先生。张先生认为字画价值7000元,要求被告返还字画款7000元。法院认为,涉案的字画没有经过权威部门鉴定,仅以字据为凭要求被告返还字画款7000元证据不足。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张先生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日前,终审驳回张先生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大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