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迷“婚托” 10个月被骗30万
律师提醒:用征婚的方式骗得对方财物,即构成民事欺诈,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她被婚托骗走了30余万元
口述实录 心酸的浪漫
第一笔:17.7万元
来源:儿子成家买房的钱
我50岁了,离异后与儿子共同生活。
2006年3月,我看到一则“征婚启事”。男方55岁,各项条件都不错。我打电话询问,自称王丹(化名)的介绍人推荐我与杨力(化名)见面,她收了我350元的中介费,没开任何收据。
杨力特会说话,还说愿和我结婚,我想我是遇到真爱了……
认识不久,杨力向我借钱,为了支持他,我从给儿子成家买房子的钱里拿出了17.7万元借给了他。他写下欠据,保证连本带利如期返还。
第二笔:7万元
来源:用房产作抵押贷款
时隔不长,他又说要筹一笔钱,说要是这笔钱跟不上,以前的投入就危险了。可我也确实没钱了,杨力建议:拿你的房产做抵押贷款。
我只好把房产证给他,拿房子去银行抵押贷款,贷了7万元钱。
(沈阳日报 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