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律师队伍的主管部门,沈阳市司法局为提高律师队伍的素质,经常开展各种公益性的活动。律师介入信访这项工作要求提出后,他们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创造性地提出了由市管律师轮班,每天一人到信访接待大厅担当义务法律顾问的想法。立即得到沈阳市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他们能够产生这样的想法,也是对自己所面对的这支律师队伍素质充满信心。
我国实行律师管理体制改革以后,沈阳市的律师事务所全部变成了股份制或者合伙人制,这不仅改掉了律师们国家事业单位干部的身份,实际上他们的收入也与其他民营企业经营者一样完全靠自己的努力来取得。这就意味着义务出工是律师们多方面的付出。
在沈阳市信访接待大厅,记者见到了当日值班律师、沈阳申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高俊华,他已经是第三次到这里担当法律顾问了。当时因为信访接待量不大,他边审改自己手头的法律文案,边等待来访者。
他说:“像今天这种情况比较少。”对于义务担当法律顾问这件事,高律师说:“一年多时间才有这么一天,我觉得还行。另外我觉得我们律师也应该参加一些公益性活动来回报社会,同行间没听说有什么怨言。”
虽然如此,律师的时间毕竟不能全部自己安排。从3月28日到7月13日这个时间段,按律师值班日程,沈阳市司法局安排的是沈阳申扬律师事务所,这个所的每名律师手中都有一份《本所律师参加信访值班时间一览表》,这个所顾问、高级律师巴信萍告诉记者:“大家都清楚自己在哪一天值班,如果实在哪天有事就会请其他律师帮忙调换一下,绝对不会让那个窗口出现空场的事。”当然,律师们积极参与只是这项工作能够坚持下来的一个因素,沈阳市司法局为搞好这一工作也做了精心安排。2002年,他们下发了《在信访部门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律师参加信访值日十条纪律》、《律师参加信访值日五项制度》,并在当年的9月25日正式在沈阳市信访办成立了信访法律顾问室和法律援助联络部。
他们还在实践中完善了信访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登记接待制度》、《审查受理制度》、《案件指派制度》、《督促检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等,形成信访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使信访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规范运作,有章可循。
沈阳市管的22个律师事务所的780多名律师在沈阳市信访接待大厅里携手拉起了一道法律咨询、援助的阵线,自2002年10月至今年3月,驻信访局法律顾问室共安排律师1127人次参加了信访接待值班,累计接待上访群众2871批次,其中集体访255批次,完成沈阳市委、市政府交办18件,介绍到法律援助中心84件,参与疑难案件讨论74次。越来越受到信访干部和群众的好评。
沈阳市司法局驻市信访局法律顾问室主任李毓晨说:“我们来的不是单个哪一位律师,而是由沈阳市著名律师牵头的沈阳市律师全体,这一个小窗口把信访和沈阳市的律师队伍整体联系了起来。”
向法律借一把快刀
斩断拖了5年的乱麻
在信访部门最不缺少的是故事,愁苦事、疑难事、伤心事、悲惨事。沈阳市信访局市直处处长王洪说:“到我们这里要讲起给老百姓处理问题的故事来,那可多了去了。在政策范围内给老百姓解决了的,群众感激的心情也是对我们的最大安慰。不过涉及法律方面的,真的就不是行政手段可以解决的,现在我们这里是离不开律师了。”
来的律师是每天一个人,但是支撑这个法律顾问窗口的却是沈阳全体市管律师,这在解决特殊问题上表现出极大的强势。
潘亮琳现在已经重新开始自己平静的生活,然而提到打官司、上访的日子,她还是不免要痛苦地摇摇头。这是一个坚强的女性,而且在事业上也曾一直是成功的女性。今年58岁的她曾是大型国企的总会计师,自己开始创业以后,虽然也经历了风里来雨里去的艰辛,但是她说:“我一直以为规规矩矩地搞经营,奉公守法地过日子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且不经历上访,我也有点瞧不起上访的,总觉得有什么了不得的,非得上访告状去?”
然而事情就是这样出人意料地发生了,正在她联合十几位姐妹注册的一家名叫沈阳新华光特种电缆有限公司的企业生意十分红火的时候。2000年4月27日,一家执法单位两名稽查人员上门抽检,把4大盘6010米、价值9.8万元的电话通信电缆硬给拉走了。两个月过去了、两年过去了,承诺在60天内给出的报告始终不见踪影。潘亮琳一次次到这一单位去催问结果。对方很不耐烦,先是一次次推诿,最后竟想用“电缆正在寻找”一纸证明彻底摆脱干系。无奈之下,潘亮琳将其告上法庭。正在她起诉政府部门屡告屡败的时候,南方的电缆生产商加紧催要她被扣电缆货款,一纸诉状将新华光公司送上法庭。尽管她反复陈诉电缆被执法部门拿走未还,责任不在她们,但她还是败诉,而且催要9.8万元货款的同时竟查封了新华光公司的房产、汽车等百万元资产和银行账号,强制执行款项高达27万多元,好端端的事业完了。
潘亮琳说:“事后我知道我委屈在哪里,比如法律应先行政后民事,比如即使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还有资格为自己权益打官司。可当时不清楚,就是有满腹的冤屈,要寻求申诉。”从事发到讨回公道,经历了整整5年多时间,她曾向所能知道的所有部门寻求过帮助,然而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有些律师刚接手认为能打赢官司,可一深入了解就打了退堂鼓。她说:“去上访是没办法的办法,不经历过不知道有多难。”
她说:“那几年政府不断改革,形象在改变,到后来人都当我讲故事,不相信有执法部门敢这么做。”
沈阳市司法局驻市信访局法律顾问室主任李毓晨说:“当时我接待了她,这显然是一起行政诉讼,我就说给你介绍一名律师吧,他在行政诉讼方面很精通。”
潘亮琳说:“他当时就给律师打电话,不到半个小时吧,姜彩熠律师来了,他听过案情后认为这个官司有得打。”可是民告官仍然不是容易的事,但是潘亮琳在姜彩熠律师的帮助下知道了自己法律上的“理”在哪里,为了讨回公道自己应该一步一步怎么走,前途是什么。2005年9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一次开庭,当年12月,他们接到了裁定书,整整9页的裁定书指出过去案件办理当中存在的问题。最终潘亮琳讨回了公道。
她的成功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因为她在上访当中无意间接触到了沈阳强大的律师阵营。
引导群众学法懂法
依法维权入耳入心
“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还远远不够,从大众法律意识看,我们现在应该说还是处在法制的启蒙时代。”辽宁弘立律师事务所崔正忠律师这样认为。
他根据自己的思考将社会的法制观念水平划分为萌芽、启蒙、普及和法制四个阶段,他解释说:“像我们看香港电影中,当地居民有事就说‘你跟我的律师去说’,是当地的法制水平达到了普及水平的基本反映。”
在信访值班过程中,崔正忠在3月那场暴雪的第二天接待了一位大棚被压塌的农民。农民此前为大棚投了保,遭灾后保险公司拒不赔偿,说赔也顶多把保金退回了事。
崔正忠拿来合同一看,说:“打官司你肯定输,因为条文都写得很清楚。”不过他告诉记者,问题恰恰反映在这份合同上。大棚生产多在冬季,然而投保合同承保的自然灾害中,雷、雨、雾、风,就是没有雪,而另一重要灾害雹也不在其中。他说:“这是在明明欺负农民不懂法,搞合同欺诈。打官司不行,我们还有社会舆论曝光的手段。”
这件事虽然最终解决了,但是大众的法律意识不强让崔正忠感慨不已。
(辽宁日报 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