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证鉴定第一人”出手翻案
9年噩梦,女大学生洗冤之路

李秀丽
A、疑似“小偷”
1995年,李秀丽考上沈阳工业学院(现沈阳理工大学)机械系专科,这对李家来说是个天大的好消息。李秀丽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母亲靠捡破烂把他们四个兄弟姐妹拉扯大。“当时就想努力学习,毕业找个稳定的工作,别再成为家里的负担。”然而,李秀丽的朴实想法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打破了。
1997年11月28日,李秀丽同寝室的同学张翠霞发现自己放在储物柜里的存折不见了,里面被取走了600元钱。校保卫处和一名叫做董兆宏的民警立刻展开调查。由于当年银行没有监控设施,小偷留下的惟一线索就是在取款单上的笔迹。他们首先从银行调来了 600 元的取款凭条,然后圈定了两个主要嫌疑人,一个是同寝室的许某,一个就是李秀丽。之所以圈定她们,是因为她们的笔迹和取款凭条上的字迹比较像。
B、笔迹鉴定
“他们拿来两大沓取款凭条让我俩写,得有100多张,作为笔迹鉴定的样本。”李秀丽说。两个月后,笔迹鉴定结果出来了。“他们说我就是小偷,这怎么可能呢?”听到这个结果,李秀丽当时就感觉崩溃了。“我是家里穷,但从没想过拿别人的钱,我是班级的学习委员,还是寝室长,我始终觉得人活着就要有尊严。”李秀丽说。
当时民警拿出的鉴定结论上写着:“送检取款凭条上,有关取款人填写的字迹是李秀丽所写。”随后,李秀丽也写下承认自己是小偷的交代材料。
回忆起当年的情景,李秀丽说: “我从来没见过那样的场面,公安机关拿着鉴定结果让我交代,从上午到晚上10点,我真被吓坏了。他们说承认了可以不处理我,继续念书。 ”
(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