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金被漏交,法院下达工厂补交判决,而厂长却迟迟不执行
9名职工上门“讨债”
进厂20多年,眼看就到退休年龄了,厂子效益不好,想要办理失业手续的张元华却发现,从2004年8月起,厂子就再也没有为她交纳过总计1.7万元的各种社会统筹,与她有同样遭遇的还有9名工友。
张元华1984年就进入大连电热电器厂工作,2002年厂子由集体所有制改为私营制企业,张元华与20多名工友与新厂签订了劳动合同。
2005年6月,厂子效益不好,张元华被批准“放假”在家。“我去年打算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失业手续,发现自从2004年8月起,厂子就一直没有交纳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张元华说。2006年,张元华与其他9名工友将单位告上了甘井子区法院。2006年12月12日,法院做出判决,大连电热电器厂为10人补交自拖欠日起的公积金及各种社会统筹。但直至昨日,除一名工友得到办理外,张元华等人的社会统筹仍没着落。赵厂长的理由是,厂子效益不好,无钱补交。
前日10时许,张元华等9名工友来到了赵厂长家,与其协商此事。18时许,赵厂长的家人报警,当事双方被带到泡崖派出所,直至昨日9时许,赵厂长承诺将于半月后补交,与工友再次协商后,才离开派出所。
11时许,记者在泡崖派出所门外见到了张元华等人。15时,记者拨打了他们提供的赵厂长的手机及固定电话,发现手机号码为空号,固定电话无人接听。
(半岛晨报 王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