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辽宁“世纪华融”董事长孙德文行贿
沈一银行副行长被判十年
因收受价值10万多港币的名表,一万多元人民币和1000美金,某银行沈阳中山支行原副行长刘书被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判处10年徒刑,刘书已提出上诉。
主管审批零售贷款业务的刘书先后多次收受来自贷款业户巨额贿赂。而行贿者是辽宁世纪华融亚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德文。
2006年10月14日,沈阳警方将刘书刑拘,同年10月27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7年1月17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孙德文也以涉嫌单位行贿罪被提起公诉。
因为案情复杂,此案先后多次在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审理时,孙德文称,自己是在“世纪华融”任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因贷款业务关系认识刘书的。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为了和刘书保持良好关系,所以分别给刘书送了礼金、手表。对于孙德文的说法,刘书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时均承认。
刘书辩护律师曾提交了多份证人证言,但因证言不能证明辩护人要证明的问题未被采信。
和平区法院审理认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刘书,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公诉机关指控刘书于2004年1月份在韩国收受美元1000元事实,因无法提供二人出境记录,受贿时间不能确定,而未被法院认定。
“刘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听到法院的当庭判决,在庭审中略显沉默的刘书随即提出上诉。
法院认定刘书罪名
2003年9月末、2004年春节前
在办公室内收受孙德文送来的好处费1万元。
2003年10月11日
(辽沈晚报 温俊勇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