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遭拎包后,当场抓获一名同伙,却因“证据不足”,眼睁睁看其逍遥法外——
谁放走了拎包盗窃嫌疑人
■怪事:
抓到拎包同伙却没法处理
5月24日,一位叫晓月的读者写来一封信,讲述了自己遭遇的一件窝心事——
我已经被一件事困扰了一个多月了。令我气愤难平的不光是我的手包和里面的钱被偷了,更主要的是拎包的小偷没得到应有的惩罚。4月中旬一天晚上9点多钟,我和老公在一家饭店吃饭,包放在靠里面的凳子上。半个小时就吃完了饭,我从包拿出钱包掏出钱买了单,随手又把钱包放了回去。
紧接着,那件事就发生了:一个陌生男子过来一拍我老公的肩膀问,地上的钱是不是你掉的?地上果然有一张一元的纸币。它不是我们的。我刚跟他说完“钱不是我们的”,就想起报纸经常报道的饭店拎包的事儿来。我忙向旁边一看,包果然没了!包里有将近两千块钱和一些常用的证件。我立刻反应过来,这男的就是拎包团伙中那个专门吸引被害人注意力的人。老公也想起了一个细节,地上的一块钱是他故意扔在地上的。拿走包的人早已不见影子了,我们当然不会放过他。
我跟他说,大哥,包里的钱我不要了,你只要把证件还给我就行,要不会耽误很多事的。面对我的“请求”,他无动于衷。能看出,他应付这样的场面很有经验。
我们将他拉到了派出所。但现实却给我们当头一棒。值班的民警听了我们的讲述后,也说拎包肯定有这小子的份儿,但他自己要是不承认,我们也很难处理他。果然,这个郑姓男子过羁押期限后,被放了。
■拷问1:
没证据,是无法破案的理由?
警方不能处理郑某的最主要理由是,没证据。
办案民警说:郑某不承认拎包,我们又没证据。没办法,超过规定羁押时间就得放人。但,晓月夫妇亲眼目赌了郑某部分“犯罪经过”。晓月的爱人清楚地记得:郑某将一元纸币故意扔在地上!郑某如此“巧合”地出现,很明显另有所图——配合同伙。因此,他们认为证据确凿,郑某就是拎包同伙。
晓月的爱人问:“这些都是我亲眼看到的,不算证据吗?”办案民警说:“你们是夫妻关系,你的证言不能当证据。”
这事儿就没转机了吗?办案民警指出一条路:“如果能有两个人证明郑某跟拎包的是一起的,他即使不交代,我们也能处理。不过,以前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去取证,饭店方面不配合,没人出证。要不,你们先到饭店做做工作吧。”
■拷问2:
目击者为何不愿意出来作证?
按照民警的指点,晓月的爱人再访案发的饭店。此时已是当晚23时许,这家饭店的员工正总结当天的工作。一位经理接待了他,表示不能出证。
(沈阳日报 伏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