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闪回:2006年8月5日,沈阳护士杨玉(化名)等人到营口市熊岳镇金沙滩海滨浴场游泳,杨玉被海蜇蜇伤医治无效死亡。杨玉家属向营口鲅鱼圈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高达44万余元的索赔......>>>查看全文
海蜇夺命一审判浴场赔5万
辽沈晚报营口消息(特派营口记者胡海林)金沙滩海滨浴场承担20%民事责任,受害人杨玉个人承担80%民事责任。
按照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杨玉丈夫王建伟等四原告可获得共计5.3万余元的赔偿。刚接到判决书的王建伟昨日表示,与律师沟通后他将决定是否上诉。
法院表示,金沙滩海滨浴场是经营管理者,对突发情况应有相应警告、指示说明、通知和救护义务,对杨玉死亡事件存在一定过错。但熊岳镇政府、风景区管理处是行政管理部门,在杨玉事件中没有过错。
(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