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群殴被捅,竟用毒品杀死仇家报复!
2004年3月,辽宁人刘东为解“一刀”之恨,纠集5名“弟兄”实施报复,先是开枪冤杀“仇人”同伴,后又向“仇人”强行注射过量毒品,并用胶封住其口鼻,致其死亡。
昨日上午,这起历经3年、手段特殊的杀人案经省高院委托在广州中院进行终审宣判:主犯刘东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余5名案犯分别被判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4年不等,并对两被害人家属共赔偿34万余元。
这6名被告人均为东北人,其中首犯刘东是辽宁辽阳人,长期在广州做生意,结交了王继东等5名同乡兄弟。2004年3月13日凌晨,刘东在广州市芳村某酒吧内喝酒时,与一顾客李好发生争执,并被李捅了一刀。刘东遂怀恨在心。3月20日凌晨,刘的一个兄弟在市内一酒店看见李好,即打电话通知刘东等人。
之后刘东将李好挟持到出租屋,为其注射毒品致死。
(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