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伤的男孩

刚烫伤时的样子

治疗中
高高兴兴从深圳到沈阳观光游玩,但7月27日,马俊礼一家三口却未能如期返家。
7月26日,一家人在“小南屯灶台鱼”(简称“小南屯”)就餐时,马俊礼5岁的孩子不幸被热油烫伤,而“小南屯”餐馆负责人让客人与服务员自行协商解决。
就餐:5岁娃被烫伤
昨日,马俊礼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的经过。7月26日,即将回深圳的前一天,一家三口慕名来到“小南屯”餐馆。
“下午两点多,我带儿子从洗手间出来,恰好碰到一名男服务员端着一大锅热油走来,正好撞在孩子身上,滚烫的油从锅中溅出,孩子一声惨叫……”
据马俊礼介绍,到医院后,“小南屯”餐馆的大堂经理宋玉梅和领班焦万元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开始承诺垫付住院费,但后来却变卦了,说让我们与服务员协商。从7月26日到现在,餐馆仅送来由服务员凑的2500元钱。餐馆齐经理27日来看了孩子,但始终表示不会垫付住院费用。”
诊断:深二度烫伤
7月30日,沈阳国利烧伤医院病房内。“妈,好疼……”5岁的马梓诚眼含泪水,小声地呻吟着。因前胸和后背大面积烧伤,他只能侧身躺在病床上。记者看到,梓诚的脸色苍白,因脖颈也有烫伤,左脸明显发肿。
“烧伤后的第二天,孩子便开始发高烧……”梓诚的妈妈心疼地说,截止到现在,梓诚的住院费、治疗费等各种费用已超过3000元,并且被要求住院观察1个月左右。而治疗的费用,很多都是从沈阳的朋友处借的。
据医院诊断,梓诚为深二度烫伤,如果治疗不及时将可能出现休克、肾功能衰竭等危及生命的并发症。
消协:已受理此事
7月30日11时,记者来到位于小南加油站附近的“小南屯灶台鱼”餐馆,服务员声称相关负责人不在。但在餐馆二楼,一名自称是酒店经理的人,却称“你们下去,我们酒店不接受采访!”,将记者推搡出门外。
随后,记者来到沈河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赵乃华介绍,他们已受理了此事。但是在与餐馆负责人齐经理沟通时,齐经理态度蛮横,并表示不会垫付任何费用。“我协调解决过很多类似的纠纷,但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餐馆,这种解决方式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如果双方不接受我们的调解,我们支持消费者到法院起诉。”赵乃华说。
辽宁省人民律师事务所的赵志义律师表示,《消法》中有明确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进入饭店,就形成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饭店中发生的人身损害应由经营者负责。另外,《民法通则》也规定,服务员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他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单位承担,餐馆这种推卸责任的态度已违反法律规定。
本报记者 吴妍焱
摄影 孙 海
(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