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送水站”
2007年8月24日上午10时,家住大连市甘井子区的李某来到椒金山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先前被骗的信息,又在报纸上出现了。民警换上便装,赶到现场将正在进行“送水”交易的王某(男,36岁,辽宁盖州人)和其正在接听电话的姐夫郑某抓获。
原来,今年7月9日,李某在报纸上看到一则转让送水站的广告。与对方联系后,李某来到王某的送水站,还没有进门,就看到繁忙的景象:两个务工人员正往外运水桶,还带着小跑;屋内的人正接听电话,谈送水的地点及桶数。这时王某从侧面出来迎着李先生,并对李说:“在这做送水的生意已经3年了,固定客户有800多家;房租已交到年底。”双方很快签下转让合同。
李某先交1000元订金,又折回家拿来3.8万元,交给王某。王某带着其姐夫郑某溜之大吉,两名运水工借“送水”的名义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李某察觉出自己受骗后,到属地工商所查证执照,结果工商执照是假的。李某于是报案,民警赶到时,已是人去屋空。
据王某交待:自己在外地干过送水的工作,来到大连后,他先花了5000余元,租了房,安了电话,雇了两个运水工,又把姐夫从营口叫来,设下送水站生意兴隆的假象,结果李某陷入了被骗的圈套。日前,王某和郑某因涉嫌诈骗,已被甘井子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希望有类似被骗经历者与椒金山派出所联系。电话:86674292 联系人:宋警官薄警官
(辽宁日报 赵乃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