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辽宁频道1月11日消息(记者于力)对被判死刑的梁月阳来说,无论上诉结果如何都没有遗憾了,因为看守所民警帮她实现了人生的最后愿望,看到了她19年前抛弃的丈夫和女儿。
“判我死刑”
2007年5月24日,梁月阳因涉嫌杀人被关进丹东市看守所。与别的犯罪嫌疑人不同的是,30多岁的她不但不极力为自己辩白,反而一心求死,甚至把被害人家中的菜刀说成是自己为了杀人特意带去的凶器。她除了说 “求求你们快判我死刑”外,其他话几乎没有,时常缩在墙角默默流泪。
她的反常表现引起了管教王晶的注意。女管教王晶因工作成绩突出曾荣获“丹东市优秀共产党员”、“丹东市十大女杰”、“全国少数民族优秀青年”等称号。发现“异常”后,王晶每天找梁月阳谈心。
梁月阳说:“在王管教脸上看不出一丝嫌弃,她看见我少什么生活用品就给我买,见我不舒服就给我买药,大姐一样和我唠家常,鼓励我生活下去。”
渐渐地,梁月阳向王晶敞开了心扉。原来,梁月阳经历坎坷:她自幼丧父,28岁那年丈夫入狱,5岁的女儿寄养下岗多年的梁母家。生活困顿的她后来一念之差诈骗了别人钱财,被判4年徒刑,出狱才半年,因感情纠纷杀害了同居男友。心灰意冷的她只有女儿放心不下,怕她小小年纪失学。
王晶把梁月阳的心事放在心上,她着手查找梁月阳女儿的亲属,经过仔细分析,王晶认为只有取得远在大连的孩子姑姑的帮助,孩子的生活才会有保障。王晶查到并拨通了孩子姑姑的电话。在王晶劝说下,孩子姑姑特意买了衣物到丹东看望侄女,临走塞给孩子300元,并表示一定供孩子完成学业。
当王晶把孩子的最新情况告诉梁月阳时,梁月阳脸上出现了笑容。她渐渐开朗起来,同监的人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她主动帮助。
“想见大女儿”
2007年11月8日,是梁月阳接受一审判决的日子。
当梁月阳回监的镣铐声在走廊里响起时,王晶迎了出去。远远看见梁月阳冲她僵僵地笑,扬扬手中的纸:“管教啊,我被判死刑了! ”
王晶说:“当时我心一沉,虽说她是犯人,可从平时的接触看,她的本性中还有善良的一面,她的经历中有让人同情的一面。”
王晶把她让到办公室。她说:“我已签字不上诉了”。她力求说得平静,王晶急了:“我不是告诉你有一线生机也要争取么!”她突然扑到王晶身上大哭起来:“被害人家属要求赔22万多,我哪有钱啊!我死后把尸体捐出来,给我妈和孩子留点生活费,孩子你都给安排好了,我也放心了!只是有件事我一直放心不下,临死前我想见我大女儿。”
原来,19年前,梁月阳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在女儿17个月大的时候,梁月阳抛弃了初婚丈夫和女儿,嫁给了第二任丈夫。女儿被送到外地的奶奶家后,母女俩再没有见过面。梁月阳见自己来日无多,强烈的思女之情涌上心头。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