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申领条件:沈阳户籍 今年考生 正式录取 五证有一
沈阳晚报讯(记者 高晓红)虽贫,不困——今年考上大学的贫困孩子们,“红包”来了。
沈阳市政府秉承“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去求学的机会”的承诺,近日出台了《2007年沈阳市对考入大学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方案》,对今年考入大学的2000多名贫困家庭的学生,每人资助3000元。7月27日,救助工作在全市启动。
关键词:当年 证明
拥有沈阳户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并被正式录取的大学生,具备如下条件的,可列入救助对象: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及拥有残疾证的学生及孤儿证明。
关键词:申请 备案
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沈阳市扶困助学申请表》,并出具相关证明;学校审定并公示后,报区县(市)教育部门批准。区县(市)教育部门审批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往届高中毕业生持相关证明,于8月9日前直接到学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申报,审核通过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关键词:标准 公布
该救助资金主要用来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入学所需的部分费用,标准为每人3000元。市扶困助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东北教育网”(www.dbjyw.com.cn)、“小太阳网”(www.little-sun.com)上公布符合救助条件的考生名单及贫困状况,随着高考录取的进度陆续公布贫困学生的录取信息,同时接受社会各界救助,直至高考录取结束。
(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