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中将实行综合素质评价
辽沈晚报报讯记者吴双报道今年秋季新学期起,我省普通高中将从2006级学生开始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将成为2009年高考方案的重要内容。
按照试行办法,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
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际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几个方面。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提出的,本学科学习的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 :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 :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1 0 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 含集体项目) ;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6 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学文学理学生自己定
辽沈晚报讯记者吴双报道昨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我省不允许各高中在高中一年级学生当中进行文理分科,必须到高二年级才可以按文理倾向分类教学。
学校分文理班,要由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文科还是理科,学校和老师不得强迫。
(辽沈晚报 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