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费今秋要涨
“自费生和公费生统一为统招公费生,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为:城市重点高中每名学生每学期学费不超过800元;一般高中每名学生每学期学费不超过500元。”这是拟调整后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昨日,关于调整辽宁省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学费标准的听证会在沈举行。新标准如果顺利获得政府批准,9月1日新学期开始后即将开始执行。
停止招收自费生
从2006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停止招收自费生。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根据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成本合理分担的原则,拟对公办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择校生另行规定)。根据我省具体情况,经过认真测算和有关部门审核,省教育厅提出调整方案:取消现行的自费生收费标准和现行的公费生收费标准。
今后,我省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层次只有两种形式,即统招公费生和择校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自费生、扩招生、旁听生等其他层次的学生。
800元/学期为最高限额
将自费生和公费生统一为统招公费生后执行统一收费标准。拟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为:城市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00元,比原来多了5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500元,比原来多了300元。县(县级市)、郊区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7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400元。以上学费标准中均包括信息技术教育费。
去年我省有18万名高一新生,今年将有20多万,这些高中学生将全部按新的学费标准交费。
由于城市与农村的经济状况不同,重点与一般学校的办学投入不同,学费按照城市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和农村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四个标准制定。省定标准为最高限额,各市政府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居民承受能力等具体情况,适当下浮收费标准。
去年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原来标准已经交纳的学费怎么处理?省教育厅副厅长李树森对此表示:“将多退少补。”
(时代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