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日报讯 昨天,大连市教育局在召开的中小学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就查实的15件违规人员的处理情况,并部署了今年中小学行风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行风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今年全市中小学行风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要从整治重点班入手,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市教育局下发了《严禁小学初中设重点班的通知》,对不许考试、选拔和变相考试、选拔,不许以音乐、体育特长生的名义单独编班,对骨干教师的配备,对班额的限定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违规者将实行责任追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后,取消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也就是说,农村小学初中除可向住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包括杂费、借读费、初中升学考试费、初中升学体育加试费等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包括课后看护费、热饭盒费、电影(戏剧)费、军训及其他教学实践活动的交通、食宿费等在内的服务性收费,以及包括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体检费、六病防治费、保险费等代收费。现在我市农村中小学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府和财政部门安排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是全省最高的,可以满足学校的日常运转需要。要严防在农村出现“政府一边免费,学校一边违规收费”的现象。对今后农村中小学出现的乱收费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并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领导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规范城市中小学的服务性收费,充分体现自愿原则。各学校对向学生收取的服务性收费,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物价局和财政厅确定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取,并且要严格落实有省教育部门确定的服务性收费要自愿、只有服务了才能收费的原则,不能强迫收费。
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及收费依据,必须公示后才能收费。对于违反规定自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止,对于超过省定标准的收费一律纠正。要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各小学初中要严格执行对进行务工农民工子女免收借读费的有关规定。
采取坚决措施,治理办班补课行为。要按照省厅提出的“抓名校、抓名师”的治理重点,坚决制止和遏制中小学在职公办教师特别是“名师”的有偿补课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对查实的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省有关部门已经明确,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教育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严肃处理,对所在学校的领导干部要依纪进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坚决查处招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查处个别人员接受招生学校“回扣”或收取“服务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违规征订中小学教辅用书行为。
新学期开学后,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部署的工作进行检查。
孙军 记者于洪全
(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