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24日下午召开的辽宁省建立健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辽宁目前已建立起奖、贷、助、勤、补等比较完善的高等教育扶困助学体系,品学兼优的高校特困生,每年最多可获1.1万元奖、助学金。
辽宁省教育厅贷款办主任贾平介绍说,在国家奖学金之外,辽宁于2005年设立了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目前标准已提高到每生每年8000元,每年奖励1500名学生。
同时,辽宁按要求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为15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