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招生办就大连市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的相关政策情况进行了说明。
报名对象及条件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可以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报名的时间为:2007年12月13日至18日,逾期一律不予补报。考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高中统一组织报名。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应届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毕业生及外省市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直接到区市县招生办报名。考生报名时要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往届生和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件。各区市县正常录取的非本地区的大连市的学生,可以在就读地区报名(无学籍的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经省教育厅批准在辽宁省范围内招生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应届毕业生,持有关证明,可在户口所在地报名,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持有关证明,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区市县招生办和高中学校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禁“高考移民”。
报名后,区招办要为考生打印《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准考证》。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根据专业类别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到指定考点领取专业考试有关材料,交纳艺术类专业统考费(按省物价局规定标准),了解考点的具体要求,熟悉考点环境,确认考场所在位置。考生报名时需签写《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各艺术类专业。
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分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两次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又分为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辽宁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非统考专业除外)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戏剧影视艺术类、广播电视艺术类等四个类别。我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有关院校自行组织校考,部分院校如果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所报考专业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才有被艺术类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专业)录取的资格。
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除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外,属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须采用省统考成绩,按省统考成绩录取。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在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省外高等院校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在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须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按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也可在辽宁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学校,须于2008年1月10日前将书面申请报辽宁省招考办,获准后向社会公布校考地点,校考的时间应安排在2008年2月7日之后进行。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的方式。辽宁省艺术类统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