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辽宁频道1月18日消息(记者王莹、曹霁阳)寒假来临,不少大学生着手找一份力所能及的短期工作,准备以打工的方式过寒假。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在校大学生可以通过打工积累社会经验,增强实际工作能力,并获得一定报酬,但也面临着一些风险,应引起高度关注。
莘莘学子假期打工忙
这个寒假,东北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大二学生小刘,将在一家电脑设计公司做一些临时性工作。
“虽然工资不多,但我非常看重这个工作机会,因为可以接触到一些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还可以使自己对IT行业的人才需求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小刘说。
随着就业竞争加剧,缺少工作经验,成为一些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障碍,实习、打工不仅可帮助大学生尽早接触社会,提高人际交往能力,还可以为他们积累实际工作经验,为日后就业打下基础。
黑龙江某高校大三学生小张来自农村,为了缓解自己上大学给家里带来的经济压力,她一直在校外做家教。
小张表示,等春节一过,她会提前返校,继续自己的家教工作。
“我辅导的是一个初二女生,比较有个性,一开始我还不太适应,经过一段时间相处,我们已经成为好朋友,她的父母对我很关照。”
据记者了解,面对大学生旺盛的假期打工需求,很多高校尽量安排寒假留校生在校园内勤工助学。一些中介机构、快餐店也纷纷举办大学生寒假勤工俭学岗位推介活动。
打工“陷阱”,需谨慎提防
记者采访了解到,大学生假期打工常见的“陷阱”有以下几种:
一,中介机构不规范,骗取中介费用。
“中介太不可信了!”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小王说。小王曾找到一家中介,被收了50多元的信息费、报表费,可过了很长时间,家教的事情没有着落,最后才知道上当受骗了。
一些不规范的中介机构利用大学生急于假期打工的心理,引诱大学生报名,收取“中介费”。
二,用工单位收取押金、抵押物。上岗前,大学生往往被用工单位要求交纳抵押金,或抵押物。
接受大学生打工的用工单位,多为小公司、小作坊、小饭店等,这些用工单位的雇主通常法律意识淡薄,同工不同酬、拖欠克扣工资现象较普遍。
三,个别企业以高薪做诱饵设陷阱。有的企业先是举办模特儿、歌星、影星培训班,然后,要求大学生花大价钱拍摄艺术照,最后,找借口说应聘者条件欠缺而予以拒绝。
四,采用“变相传销”的方式。传销是目前大学生在打工中经常遇到的陷阱。本来是以销售人员的名义上岗工作,公司却要求大学生必须购一定数量的商品,不得退货,待成功售出后,答应有高额提成。大学生上当后,往往骑虎难下,最终只得白白搭上一笔钱。不少大学生在“高回扣”诱惑下,不惜欺骗自己的同学和朋友。
五,针对女大学生求职设置陷阱。一些不法之徒把目光盯在大学女生身上,利用大学在校女生社会经验少、轻易相信人的弱点,进行色情犯罪活动。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