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平行志愿按照什么原则进行投档?
答: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上,考生按高考分数(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根据考生填报的三个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即先按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投档,对于每个考生投档时,先检索A志愿院校投档情况,如符合A院校的投档条件,即投档至A院校,不再向B和C院校投档。A院校如额满,再检索B志愿院校投档情况,依次类推。只要被检索的院校符合投档条件即向该院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的投档过程,投档后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检索、投档过程完全由计算机按照录取程序自动完成,过程中无任何人为因素操作。
7、平行志愿投档进行几次平行投档?
答:第一批本科A段录取院校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一批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只进行一轮投档,不进行第二次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重新征求考生志愿,进行补充录取。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在第一批本科A类录取院校开始投档前投档录取。
(东北新闻网 张曦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