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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校招生计划录取政策及录取时间公布
http://news.nen.com.cn   2008-06-10 08:37:00  东北新闻网    网友评论  _COUNT_条

  记者于洪全
  
  昨天,市招生办召开了关于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情况通报会,就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院校录取批次设置、录取投档办法以及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安排等进行了发布。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计划招生213159人

  2008年共有1342所普通高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招生213159人,本科120712人(其中普通文史类26242人,普通理工类82275人,艺术文史类9386人,艺术理工类1240人,体育文史类385人,体育理工类1184人),专科(高职专科)92447人(其中普通文史类25932人,普通理工类59618人,艺术文史类5246人,艺术理工类894人,体育文史类220人,体育理工类546人)。

  院校录取批次设置1.普通类

  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录取划分为5个批次,即提前批(含提前本科、提前专科)、一批本科(含 A、 B段)、二批本科、三批本科、专科(高职)批次。提前录取本科院校设2个顺序院校志愿,提前录取专科院校设2个顺序院校志愿。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分为 A、 B两段,均执行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A段设3个平行的第一院校志愿, B段设2个顺序院校志愿和7个平行的参考志愿。录取办法为:先录取 A段院校有志愿的考生,再录取 B段院校有志愿的考生。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分别设2个顺序院校志愿和7个平行的参考志愿。

  各录取学校专业志愿栏后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本校其他专业。普通类的提前录取本、专科院校的批次志愿栏下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本批次其他院校,如愿意,应视为报考学校、系科、专业的最后志愿,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须将选报院校填报在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志愿表内。填报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的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院校志愿。

  普通类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志愿栏下不设服从志愿,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在相应批次补报分数线上的未被录取考生可填报征求志愿、参加补充录取。

  征求志愿设置: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 A段设3个平行的院校志愿。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 B段、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专科(高职)批次均设1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3个平行的参考志愿。每个院校后设专业服从志愿,每个批次后设批次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写,应视为报考学校的最后志愿,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2.艺术类

  艺术类录取划分为4个批次,即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专科(高职)批次。一批本科设1个院校志愿,二批本科、三批本科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2个顺序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后,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志愿。

  3.体育类

  体育类录取划分为4个批次,即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专科(高职)批次。一批本科、二批本科和专科(高职)批次均设1个顺序院校志愿、2个平行的参考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三批本科设1个院校志愿。考生填报体育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后,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志愿。

  4.中职升高职

  中职升高职院校录取,本科设1个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专科设2个顺序院校志愿和3个平行的参考志愿(参考志愿录取时不分先后顺序)。普通类投档办法

  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调阅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在面试、政审、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公安院校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在面试、军检、政审合格考生中,军队院校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省招考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本科 A段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招生计划数在200人以下的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招生计划数在200人以上的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按高考分数(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在根据考生填报的3个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本科 A段的平行志愿和其他批次(段)的平行参考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高校剩余招生计划在本批次(段)录取结束之日后向社会公布,重新征求考生志愿,进行补充录取。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录取,在第一批本科 A段开始投档前投档、录取。

  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信息可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查阅《2008年在辽宁省招生高校招生章程》和招生院校网站。我省高校招生录取

  工作时间排定

  普通类:

  7月7日前,香港10所单独招生院校录取。

  7月7日14时至9日,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录取。

  7月8日至10日,提前录取专科学校录取。

  7月7日至9日,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录取。

  第一批录取本科 A段院校录取时间:7月11日至15日12时。

  7月11日至13日,第一阶段录取。

  7月14日6时前,省招考办将剩余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结果数据传送各市招生办。

  7月14日8时至12时,考生查询录取结果、院校剩余招生计划,填报补充志愿,考生确认本人填报的院校补充志愿。

  7月14日15时前,各市整理统计补报志愿数据报省招考办。

  7月14日18时,省招考办整理合成第一批本科 A段院校补报志愿数据。

  7月14日19时至15日12时,补充录取。

  第一批录取本科 B段院校录取时间:7月15日14时至20日12时。

  7月15日14时至18日,第一阶段录取。

  7月19日6时前,省招考办将剩余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结果数据传送各市招考办。

  7月19日8时至12时,考生查询录取结果、院校剩余招生计划,填报补充志愿,考生确认本人填报的院校补充志愿。

  7月19日15时前,各市整理统计补报志愿数据报省招考办。

  7月19日18时,省招考办整理合成第一批本科 B段院校补报志愿数据。

  7月19日19时至20日12时,补充录取。

  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录取时间:7月20日14时至27日。

  7月20日14时至24日,第一阶段录取。

  7月25日6时前,省招考办将院校剩余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结果数据传送各市招考办。

  7月25日8时至17时,考生查询录取结果、院校剩余招生计划,填报院校补充志愿,考生确认本人填报的院校补充志愿。

  7月26日6时前,各市整理统计补报志愿数据报省招考办。

  7月26日8时至12时,省招考办整理合成院校补报志愿数据。

  7月26日14时至27日,补充录取。

  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录取时间:7月28日至8月3日。

  7月28日至31日,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一阶段录取。

  8月1日6时前,省招考办将院校剩余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结果数据传送各市招考办。

  8月1日8时至17时,考生查询录取结果、院校剩余招生计划,填报院校补充志愿,考生确认本人填报的院校补充志愿。

  8月2日6时前,各市整理统计补报志愿数据报省招生办。

  8月2日8时至12时,省招考办整理合成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补报志愿数据。

  8月2日14时至8月3日,补充录取。

  专科(高职)院校录取时间:8月4日至12日。

  8月4日至8日,第一阶段录取。

  8月9日6时前,省招考办将专科(高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结果数据传送各市招考办。

  8月9日8时至17时,考生查询录取结果、专科(高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填报专科(高职)院校补充志愿,考生确认本人填报的专科(高职)院校补充志愿。

  8月10日6时前,各市整理统计补报志愿数据报省招考办。

  8月10日8时至12时,省招考办整理合成专科(高职)院校补报志愿数据。

  8月10日14时至12日,补充录取。

  艺术类:

  7月6日20时至7日,艺术类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录取。

  7月8日至9日,艺术类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录取。

  7月10日至11日,艺术类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录取。

  8月1日至3日,艺术类专科院校录取。

  体育类:

  7月7日至10日,体育类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录取。

  7月15日至19日,体育类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录取。

  7月21日至24日,体育类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录取。

  7月30日至8月1日,体育类专科院校录取。

  中职升高职:

  7月8日至11日,中职升高职院校本科院校录取。

  7月12日至20日,中职升高职院校专科院校录取。


 

(大连日报)
[责任编辑:牛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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